500萬難換保釋 孫道存再入籠


新台新聞社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涉及掏空案服刑期滿,因另涉犯侵占案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破天荒在元旦假期開庭,提訊孫道存審酌是否羈押。孫坦承侵占,並願提供500萬元保釋金,法官認為500萬保金想換自由,與犯罪所得及可能遭受的刑事處罰不成比例,且有勾串、滅證的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破天荒提訊 元旦開庭

    孫道存被控1994年起,與公司財務長胡洪九隱瞞董事會掏空太電纜公司近200億元,最高法院2017年將孫道存判刑3年確定後發監執行,去年3月孫服刑過半,開始申請假釋,前後3次都被駁回,關到昨日刑滿。

    由於孫道存還被控長期挪用太電旗下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基金逾1.2億,及用公款支付880萬多元的二審民事訴訟費及清償債務、財務周轉、私人開銷,遭北檢依公益侵占罪起訴。北院先前審理時,公訴檢察官對孫將刑滿,建請出獄後羈押,法官才在昨日孫服刑期滿時,從八德外役監提訊出庭。

    庭訊中,孫坦承侵占犯行,惟認為不是檢方指控的侵占金額。為求免押,孫道存還向法官表示,他有高血壓、服用鎮靜劑,還曾接受「喉直達內視鏡腫瘤利除手術」必須追蹤治療,強調可以提高擔保金,希望能獲交保。

擔保金與侵占款 不成比例

    法官認為,孫道存涉犯侵占超過1億元,情節重大,除應負刑責,未來還可能面臨高額的民事求償或刑事沒收,所以孫道存有規避民刑事責任、逃亡的可能。

    此外,孫道存主張的侵占金額與檢察官起訴內容有近1億元落差,得進行多項調查,所以有動機湮滅與被控案件相關的證據或勾串相關證人,符合羈押原因。

    法官認為,孫道存願提供500萬保證金,但擔保金額與侵占的犯罪所得及可能遭受的刑事處罰明顯不成比例,且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部分,不能以繳交保證金方式免除,最後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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