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包商怕被罰 擄女官員拍裸照


新台新聞社

【本報台中採訪報導】承包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所負責「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的華盛公司,為避免工期延宕被罰,該公司女特助蘇曉貞,2015年7月間教唆小弟押走鐵改局一名女主管、強拍裸照,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判蘇女2年6月徒刑;3名共犯分判1年4月、1年徒刑。

    判決指出,「台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2012年發包興建,其中「CCL531標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車站主體工程」由華盛公司得標。但該工程因故延宕,鐵改局內部有人提出應對華盛公司依約開罰,故掀起「立即開罰」或「完工後再一次算」的不同意見。

    檢警調查,中工處該名被擄走的女主管主張應「立即開罰」,引發蘇曉貞不滿,認為女主管太難搞,便找到新竹的盧姓建築業者,再透過新竹一名郭姓刑警協助調查女主管行蹤,原本打算偷拍女主管,卻發現她生活正常,蘇女遂教唆黑道小弟、伺機在中工處宿舍外押走女主管。

    該名女主管被押到新竹縣竹東鎮火葬場附近的廢棄工寮,不但遭強拍裸照,還被警告「不要多管閒事」,最後丟包桃園。被害人經此遭遇後身心嚴重受創,事後即請調到外縣市。

    此事發生後,女主管雖未報案,但檢警接獲情資深入追查,竟意外查出案外案!檢警發現,華盛公司以10億8000多萬承包中工處此標案,工程中各階段有逾期情況,但相關文件卻都記載「如期完工」,相當奇怪,進而查出中工處段長林銘益等官員為助華盛公司免除罰款,竟偽造相關完工日期,涉嫌圖利廠商。

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蘇曉貞和3名共犯,1年到2年6月不動徒刑、郭姓刑警因洩密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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