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簽「一中承諾書」被迫離港 我駐港機構5組長只剩1人


新台聞社 

陸委會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理處長高銘村因拒簽「一中切結書」以致簽證未獲延期,已於昨晚回到台灣。據了解,我駐港機構近日已有多名主管都因拒簽承諾書先後返台,編制中的5個組長只剩下1人留守。

台北辦事處是陸委會駐港機構,統籌和主導其他駐港機構的工作,辦事處下設置5個組,包括服務組(領務工作)、經濟組、新聞文化組、聯絡組、綜合組,其中聯絡組和綜合組。7月初「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我方派駐人員還有15人,香港當地雇員50人。

港府根據「港版國安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要求台灣政治組織及其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動提供資料,並以違法者須負刑責之說,恐嚇我駐港機構、政黨及其他民間組織配合。

早在兩年前我駐港辦事處長盧長水因拒簽承諾書未獲工作簽證無法到任,而由聯絡組長高銘村代理處長。「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過去僅要求代表層級簽署承諾書,如今連組長、秘書層級也被要求簽署。

高銘村拒簽一中承諾書後昨日離港,台北辦事處處長和聯絡組組長同時空缺;服務組組長周家瑞及綜合組組長李晉梅也已先行離港返台,新聞組光華中心主任也因未獲工作簽證而請辭。目前台北辦事務轄下5名組長中,只剩下經濟組組長倪伯嘉,他本身是經濟部駐港代表、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港辦事處主任。

除了一級主管外,台灣各駐港機構多名秘書的工作簽證也已經過期並已申請延期,但至今未獲港府回覆。

對於高銘村拒簽「一中」切結書離港,港方遲不予接任人簽證,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7)日稍早表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享受自由、民主,「我們有港澳條例,有相關機構,會堅守主權。」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