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打仗怕被徵召上戰場 來看除役年齡時間表 拒絕者將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台新聞社
後備指揮部2月還發出「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給後備軍人,呼籲「當國家發生緊急危難或非常事變時」,國防部將透過電視、報紙或廣播,發布「動員令」生效。 (圖:陸軍司令部提供)
近日共軍動作頻頻,八天內七度擾台,很多網友突然好奇除役年齡與徵召問題。根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一般人服義務役為36歲退役,考上預官者算是下士士官以上,除役年齡為50歲。
近日除役年齡變成熱門話題,不少網友在網路上討論,有網友發現考上預官者,除役年齡要到50歲,在PTT八卦政治板以「後悔當年考預官預士嗎?」為題,表明很後悔當初報考預官預士的心聲,更進一步表示,若是面臨兩岸開戰,自己就是會被徵召的那群人。還有網友詢問法定上除役年齡是36歲,是不是指只要未滿36歲,國家有需要兵力時,就會像花木蘭代父從軍那樣,被徵召上戰場?
而根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l09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38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43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48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50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58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63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72年出生﹚
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08年l2月3l日止,並自l09年1月1日除役
後備指揮部2月曾發出「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給後備軍人,呼籲「當國家發生緊急危難或非常事變時」,國防部將透過電視、報紙或廣播,發布「動員令」生效。國防部8月也表示為讓後備成為常備兵最強盾牌,規劃調整教育召集訓練頻次及天數,以循序漸進方式強化作戰能力。
另外,根據妨害兵役法第一章第四條,凡身心障礙或有痼疾,抑或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皆可免役。同時妨害兵後治罪條例第五條也提到,拒絕接受召集令者,將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